清朝留发不留头,那梳发髻的道士怎么办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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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颁布的“剃头令”,“留头不留发,留发不留头”,顾名思义就是想保住人头就别要头发,要留住头发就得砍头,并且在顺治皇帝颁布之后,必须要在10日只能一律剃发,否则按叛逆罪处理,而这个剃发也并不是全部剃掉成为光头,他们有个标准就是“金钱鼠尾”,也就是留一个和铜钱一样大的头发作为辫子,比我们看的清宫剧里还要严重,跟光头没有区别,只有从后面才能看出来有头发。到了后来,可能因为不太美观,才逐渐放松要求,只剃一半为光头,后脑勺基本留有头发。
(剃发令)
如果真正了解过的人都知道,这种剃发令里其实是有规则的,就是叫“十从十不从”,也叫“十降十不降”。这其实是一种放宽标准的手段,为什么这么做?主要是因为汉族人当时得知“剃发令”后,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不应该就这样剃掉,所以就誓死反抗,最为著名的就是江阴十日,他们为了反抗这种剃发令,坚守城池81天,6.7万人战死,杀死清兵7.5万人,还有就是嘉定三屠,这些都是剃发令引起的。所以才有了这个缓和满清对汉族人的剃发标准“十从十不从”。
男从女不从:男人要剃发换服,女子可以不用
生从死不从:生前可以穿满服,死后不用
阳从阴不从:阴事,也就是佛事超度等可以按照汉族习俗
官从隶不从:当官的必须穿标准的满服,奴隶则不用
老从少不从:孩子可以到了成年在剃发易服
儒从而释道不从:就是出家的僧人道士可以不用剃发易服
娼从而优伶不从:娼妓必须穿满服,演戏时的演员则可以根据所演的人物穿着服饰
古代士兵剃头吗
古代士兵不剃头,古代人非常重视头发,古代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。
中国古代是不理发
中国老百姓从来遵守圣人教训:“体身发肤,受之父母,不得伤损丝毫。”男人蓄发养须.早己成为制度。爱发者,将头发
梳成发辫,盘于头顶,加冠戴镤,精心爱护;爱须者,将胡须梳理得光洁职逸,睡觉时还要罩以锦袋,万分诚敬。历史上曾出现许多诸如柳下惠、徐公、关云长等名标史册的美发公、美髯公。到了明末,男人美发发展到了极致。姚廷遴在他所写的《历年记》中谈到,自明崇祯元年(1628 )到清康熙三十六年(1697)期间,“男子十六岁方留发,发长披在肩上,如今时妇女无异。亦梳‘三把头’、‘泛心头’,发少者用(假发)益之,甚有发团如冰盘大者,亦如今日妇女梳妆一般。插簪戴花,将彼发掳手肠起,即名日:‘直掳头’。二十岁方带冠。”这种情景,今日看来,也是新奇之极了。
古代男人毙首(即剪去头发),是惩办罪人的一种刑罚。若是自己削去头发,被路人看到,一定视其为疯子。例如楚国接舆就因为宪首,而被时人称为“狂人”。要么就是脱离了红尘,削发出家当了和尚的僧人。若是断须,则一定是犯了法规,无以自责,割去胡须,以为忏悔。《三国演义》中马踏青苗、自践军令的曹操.就拔出宝剑非要自刎,在众人的苦苦劝谏之下,最后割断须发表示罪己,就是一个例子。
及至清朝,努尔哈赤部族人主中原。顺治二年(1645),世祖爱新觉罗·福临便下了一道《落发令》。莱者.除草也.同“剃”。即强令汉人男子如同割草一样,剃去前额的头发,以示臣服归顺新朝。圣旨云:今中外一家.君犹父也.民犹子也.父子一体岂可违异?若不画一,终属二心,不几为异国之人乎?……自今布告之后,京城限旬日,直隶各省地方自文到部日,亦限旬日,尽令攀发。遵依者为我国之民,迟疑者同逆命之寇,必置重罪。……欲将己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.不随本朝制度者,杀无赦!
这个“留头不留发.留发不留头”的严令.目的在于“幕发易服”,以试汉人臣服之心。不少骨鲠之士.宁愿“抛头颅,洒热血”,以卫祖制。史书曾记载,南京、绍兴一带,均发生过大规模的“护发运动”。从史可法到夏完淳,就义之前,无不抚发誓志,不负大明。爱国志士王义仁还留下这样的悲壮慷慨的诗句:
欲将须发还千古,
拼将头颅掷九睦,